第3章 血鼎

作者: 数做人死一

  忘记该忘记的,这句话说起来是那么轻松简易。但是做起来却十分的困难。

  慌乱中的我,在阳光的强烈抗议下,更是显得不知所措。我想,此时的我在蓝色少年眼里已经是个白痴少女了。呜呜……!少顷,他的脸在我眼中慢慢放大然后可以清晰的看到他脸上的毛孔的时候,他突然一句,你是不是不舒服?让我从一切幻想中拉扯回来。我想,我是不是白痴了才会对他有所期待,就算他长的帅也是陌生人,就算他好心还笔记本也是男生。我怎么可以对一个陌生的男生产生这样的错觉呢?疯了,我绝对是疯了,肯定是,啊…..晕倒了!

  ---我是顾哲溪,我知道你叫林北。很可爱的名字。

  --嗯,你好。

  --你人如其名呢,也很可爱。

  甜言蜜语?流氓少年?那种耍女孩子的坏蛋男生?顿时我的脑海里对这位叫顾哲溪的男生产生了很多的联想。比如,是那种专门哄骗女孩子的漂亮男生,然后把骗到的女孩子再狠狠的甩掉?比如,经济特别不好的男生或者有钱人家的蛮横小孩。然后不学无术只会骗女孩?只是看着他的微笑的时候,却发现好像这些猜测都跟他不太搭配呢。这个男生,还真是挺难懂的(编外话:貌似从小到大你也没懂过几个人吧)…….微笑带过!

  ---等等,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?

  ---嗯,首先,你的笔记本上有写。其次,刚刚在船上的时候,那位陈大叔叫你小北。

  ---喔,你还蛮聪明的呢,对了,你是要去哪里呢?而且,你好像不是这边的人吧?

  ---我来这边读书呢,过段时间去S大报道。我是在纽约长大的,去年回来。住在你们对面。

  ---喔,S大?什么?是我的学校哎。对面。那我怎么没有见过你呢。

  ---据说就是S大咯。我住在台湾,笨丫头。不是你们家对面。

  有的时候,缘分就像是上帝已经预定好的。只是等待时机,时机一旦成熟的时候,对方就会相见。会以各种不同是方式。比如,相撞,巧遇,一见钟情。有的时候,以为自己爱上了,但是在一起之后会发现不合适,然后两败俱伤然后分手。这样的话,只是自以为是的缘分而不是上帝给予我们的缘分,所以当我们遇到对的人的时候,要牢牢抓住。

  嗯,当我看着顾哲溪的眼睛的时候,我觉得好像前所未有的颤动。那不像小说或者电视里说的那样,是什么异样的感受,而是一种心疼。心疼的难受。

  中午的时候,肚子饿的有些难受,然后看了看天,又不知道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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